记者从合肥市环保局了解到,该局将不再实行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登记备案,已办理备案自行解除。合肥市环保局将进一步强化环境检测行为的事中、事后监管,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抽查、复查等监督工作,一旦发现社会化检测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在环境检测服务活动中,有弄虚作假、篡改伪造数据等行为,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。
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
关注|CNAS发布和实施《关于对认证机构、审定与核查机构实施远程评审活动的..
庆祝我公司客户—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顺利通过ISO17025监督评审!..
厂商会检定中心:加强规管网购食品 (一)
庆祝我公司客户—苏州朔幸医学检验有限公司顺利通过CAP认证!..